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分别是:
1、灭活疫苗
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产品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其原理是使用非洲绿猴肾(Vero)细胞进行病毒培养扩増,经β丙内酯灭活病毒,保留抗原成分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
接种剂次和间隔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l 接种2剂,
l 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重组亚单位疫苗
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亚单位疫苗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 (CHO细胞),其原理是将新冠病毒S蛋白受体结合区(RBD) 基因重组到中国仓鼠卵巢(CH0)细胞基因内,在体外表达形成RBD二聚体,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l 接种3剂,
l 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后6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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